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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——我市建立诚信“红黑榜”发布制度

2016-07-05 13:38:27.0 出处:本溪日报 作者:徐佳婷

本报讯【本溪日报记者 徐佳婷】 按照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本溪建设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日前,市文明委出台了《本溪市诚信“红黑榜”发布制度(试行)》,以这种方式褒扬诚信、惩戒失信,加强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推进诚信本溪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、长效化。

诚信“红黑榜”将重点围绕企业信用、环保信用评级、建筑工程质量、农产品质量、广告发布、行风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信用评价情况进行集中发布。其中,市法院牵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市环保局牵头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“红黑榜”,市建委牵头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“红黑榜”,市农委牵头发布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“红黑榜”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发布食品药品行业“红黑榜”,市质监局牵头发布企业产品质量“红黑榜”,市工商局牵头发布工商企业诚信“红黑榜”,市文广局牵头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黑名单,市旅游委牵头发布旅游行业、游客“红黑榜”,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分别牵头发布企业纳税情况“红黑榜”,中国人民银行本溪中心支行牵头发布借贷信用“红黑榜”。

诚信“红黑榜”将采取统一发布和自行发布两种发布方式。统一发布为每季度发布一次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统筹安排市属媒体、信用本溪网、本溪新闻网、本溪门户网统一发布;自行发布为各行业主管职能部门(单位)根据实际情况,在单位和内部网站自行发布,采取随时发布或长期公示形式。

《本溪市诚信“红黑榜”发布制度(试行)》还明确了奖惩措施,对于被列入诚信“红榜”的企业和个人,各县(区)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联合实施守信激励,根据本地、本行业特点,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,在行政许可、资格认定、公共服务、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行政审批、审核手续等支持;在企业和个人贷款、品牌建设、政府采购、政府奖励等方面,给予扶持和激励,使守信者受到推崇,处处受益。对于被列入诚信“黑榜”的企业和个人,各县(区)、各行业主管部门,将根据本地、本行业特点,制定约束和限制措施,将其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,进行约谈、预警或黄牌警告,并积极落实我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、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,综合运用行政性、市场性、行业性、社会性等惩戒手段,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联合惩罚,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。

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将定期召开诚信“红黑榜”联席会议,组织各部门对经公开发布的所有诚信“红黑榜”企业和人员,实施联合褒奖或惩戒,对不诚信、不守法行为“广而告之”,让失信违法者一处违规、处处受限,为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树立“金字招牌”,使其在公平竞争中不断成长壮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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